周桓王八年(鲁隐公十一年,即公元前712年,),滕侯与薛侯同时到鲁国去朝贡,为争座次先后而争吵起来。薛侯说:“当年武王先封薛国,我应当坐首席。”滕侯说:“我滕国与周王室同姓同宗,是周王的卜正之职,你薛国是王朝之外的庶姓,我怎么可以坐在你的后面呢?”
鲁隐公见滕、薛二侯争执不下,忙派大臣羽父代表自己出面调停。羽父婉转地说:“君与滕君争长,让你受委屈,都是因为寡君所造成的。《周谚》说:'山有木,工则度之;宾有礼,主则择之’。如按照周朝宗盟约定,异姓为后。寡君假若以薛国为长,那就违背了周王的礼制。当下寡君不能违背周礼,只能以滕为长。今天委屈你了。”薛侯听罢羽父一席话,感觉鲁隐公也有难处,只好委曲求全,答应让滕侯为长。于是在朝觐仪式上,滕侯与薛侯言归于好,以滕为长坐定。
【按】不曾想,这件事不断发酵,最终竟导致滕薛二国被降低爵位。后来,周桓王听说薛侯与滕侯朝鲁争长之事,认为薛侯与滕侯应当到首都洛阳朝王,而不是去曲阜朝鲁公。于是下诏,令滕侯、薛侯来西周朝觐。结果薛侯派伯父、滕侯派太子前往洛阳,履行朝拜。周桓王一看滕侯、薛侯没有亲自来朝,很不高兴,一怒之下,把薛侯降为薛伯,把滕侯降为滕子。
根据《孟子·万章》载“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,公侯皆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、男五十里,凡四等。就是说,按照周礼,爵位分为五种四级:公、侯、伯、子(男)。薛国的爵位降了一级,滕国的爵位降了两级,两国的政治地位严重下降。
起初,古邾疆域狭小,为鲁附庸。滕薛降爵,辖域理当缩小,这为无爵的邻居邾国晋升子爵提供了空间。后来邾子克追随齐桓公霸业,尊王攘夷,获得周天子嘉奖,鲁庄公十五年(公元前679年),周天子授邾仪父为子爵,称“邾子”,导致邾国在列国崭露头角。
附:滕薛争长原文
《左传·隐公》:十一年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,争长。薛侯曰:“我先封。”滕侯曰:“我,周之卜正也。薛,庶姓也,我不可以后之。”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:“君与滕君辱在寡人,周谚有之曰:'山有木,工则度之;宾有礼,主则择之。’周之宗盟,异姓为后。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与诸任(诸任:指任姓十国,有谢、章、薛、舒、吕、祝、终、泉、毕、过等)齿。君若辱贶寡人,则愿以滕君为请。”薛侯许之,乃长滕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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